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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思泰克:纺织品燃烧性能技术法规与标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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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纺织材料按其燃烧性大致可分为易燃、可燃、难燃三种,大多数常用纺织纤维都属于易燃、可燃范围,未经处理的纺织制品在火灾事故中常常有着火蔓延的情况。化纤产品在燃烧时,会散发出呛人的有毒烟气,除一氧化碳和二氧化碳外,还含有氰化氢、氯化氢、氯气等。据欧洲阻燃协会(EFRA)研究,每年死于火灾的人员很大一部分是被有毒烟气熏呛窒息而死。因此,各国纷纷出台了安全防火法规,对室内装饰、服装等纺织品的防火性能作了严格的规定。
1、国外阻燃性能相关法规
国际上对家用纺织品防火性能的要求越来越高,有关纺织品燃烧性能的技术法规已逐渐成为各国技术性贸易壁垒的重要组成部分。美国、加拿大、日本等发达国家都制定了一系列纺织品燃烧性技术法规,对纺织品的燃烧性能及阻燃剂的使用作出了详细的要求和限。
1.1 美国
美国早在1953年就通过了《易燃织物法案》(FFA),1954年、1967年、2008年又先后进行了修订,新法案于2008年9月22 Et正式生效,规定所有进入美国市场销售的相关纺织品服装都必须据此进行检测,并达到规定的阻燃性能要求,不符合该法规的将视为违法、不公平或欺诈,情况严重者,将被处以最高125万美元的罚款。该法案由美国国会颁布。美国消费者产品安全委员会(CPSC)强制执行,主要包含服装和室内装饰用纺织品的燃烧性技术规范。具体有:服用纺织品可燃性标准(16 C.F.R 1610)、乙烯基塑料膜可燃性标准(16 C.F.R 161 1)、儿童睡衣可燃性标准0—6X号(16 C.F.R 1615)及7一14号(16 C.F.R1616)、地毯类产品表面可燃性能标准(16 C.F.R1630)、小地毯类产品表面可燃性能标准(16 C.F.R1631)、床垫可燃性能标准(16 C.F.R 1632)等。其中16 C。F.R 1610将服用纺织品的易燃性能分为3级(见表1),l级:常规可燃;2级:中等易燃;3级:快速剧烈燃烧。测试方法为45。倾斜法。
1.2 加拿大
加拿大关于纺织品和服装阻燃性能的规定包含在《危险物品法规》和相关条例中,由加拿大卫生部负责派员强制执行。加拿大立法议会在首先制订《危险物品法规》的基础上,又相继批准通过了《危险产品(儿童睡衣)条例》、《危险产品(地毯)条例》、《危险产品(帐篷)条例》、《危险产品(玩具)条例》和《危险产品(床垫)条例》等一系列条例,这些条例都必须严格遵守《危险物品法规》的规定。《危险物品法规》规定了任何易燃、有毒等对公众健康和安全造成威胁的产品都属于危险性产品,纺织品服装也属于该法规的规定之中。该法规要求普通织物燃烧性能按45。倾斜法测试,表面平坦织物。其火焰扩展时间应大于3.5 s;表面起绒织物,其火焰扩展时间应大于4 s。对于尺寸≤14x的儿童睡衣裤、枕头、帆布床、婴儿床或其他一些用于睡眠的纺织品,其火焰扩展时间应该大于7 s。《危险产品(儿童睡衣)条例》则对儿童睡衣的阻燃性能、测试方法和阻燃说明标签作了规定。
1.3 日本
日本对服装类产品的阻燃性能的要求没有特别的规定,但对多数商业性建筑物内的地毯、窗帘等纺织品规定了其阻燃性能要求,具体要求包含在消防法中(见表2)。规定公共建筑物内及防火场所所使用的纺织品必须具有一定的阻燃性,而且规定这些地方使用的所有2 m2及以上的地毯,都必须经过日本防火协会的测试认证。
2、国内阻燃纺织品现状
我国在开展织物阻燃整理研究的同时,逐步进行测试方法的研究和标准制订,目前已有纺织品燃烧能相关方法标准15个,相关产品标准及要求。
2.1 GB/T 175912006《阻燃织物》
该标准将阻燃织物按最终用途分为装饰用织物、交通工具内饰用织物及阻燃防护服用织物三类,规定了各类织物的燃烧性能要求及内在质量和外观技术要求、测试方法、检验规则、包装和标志。标准将燃烧性能要求分为B1和B2两个级别,根据产品用途或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考核级别,~般Bl级适用于服用和特殊需要的装饰用织物,B2级适用于各种装饰织物。标准规定,只有当织物经向、纬向指标均:达到Bl级要求者才能爿)f BI级;有一项未达到但达到B2级者判为B2级;未达到B2级规定的,不得作为阻燃产品。
2.2 GB 896S--1998《阻燃防护服》
该标准作为强制性标准规定了阻燃防护服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程、标志和包装,只适用于劳动者从事有明火、散发火花、在熔融金属附近操作和在易燃物质并有发火危险的场所穿用的阻燃服。对织物阻燃性能的要求与GB/T 17591规定一致。
2.3 G50222--1995《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该标准规定了民用建筑和工业厂房内部装饰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要求及测试方法。对于建筑物内部装饰织物(如窗帘、帷幕、床罩、家具包布等),测试方法按GB/T 5455垂直法进行,性能要求按单层或多层民用建筑、高层民用建筑、地下民用建筑、工业厂房四类以及建筑物具体用途、建筑面积、容量大小等分为B1、B2级。
该标准规定了公共场所用阻燃制品及组件的定义及分类、燃烧性能要求和标识,标准将阻燃制品及组件的燃烧性能分为1级和2级,其中对公共场所阻燃织物的燃烧性能要求见表5。
2.5 GA 504---2004《阻燃装饰织物》
该标准为公共安全行业标准,适用于窗帘、幕布、家具包布等装饰用纺织品,不适用于铺地织物。标准对织物燃烧性能的要求分为氧指数、垂直燃烧性能、烟密度等级及烟气毒性4个项目,并且要求在产品内外包装上必须标注阻燃等级及耐洗性,比较全面地反映了阻燃装饰织物的燃烧性能及质量技术要求。
3、纺织品阻燃性能主要测试方法
各国关于纺织品燃烧性能测试方法的标准虽然各不相同,却存在着内在联系,我国规定的主要测试方法见表6。按被测试样所处位置大体可分为垂直法、水平法、45。法三大类;按被测试样所处环境看,氧指数法有其独特之处;另外还有专用于某些材料的试验方法,如香烟法、片剂法、辐射热源法等。
表6介绍的各种方法从不同角度、程度反映了各类织物的燃烧性能。因此,在评定织物燃烧性能时,除了按相关产品标准规定执行外,还应尽量将几种测试方法结合起来,以充分全面地反映织物的燃烧性能。
4 、展望
我国关于纺织品燃烧试验方法虽已制定了许多标准,但不够完善,在阻燃产品标准方面,与欧美先进国家相距甚远。随着对纺织品防火性能要求的不断提高,现行纺织品阻燃性标准体系已经无法满足消费市场的需要。根据国际纺织品燃烧性能法规的发展及阻燃纺织品的发展动态,提出如下建议:
(1)提高对纺织品阻燃性能的重视程度,特别是学校、酒店等公共服务场所用纺织品的阻燃性能,应该作为技术要求列入产品考核指标。并切实落实GB50222《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中装饰织物阻燃性要求;对于婴幼儿及儿童服装,应在考核阻燃性能的同时,控制阻燃整理剂的使用,并在标签上予以明确标注。
(2)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建立完整的纺织品阻燃性能标准体系。进一步研究制订新的燃烧性能测试方法,修订现有测试方法;完善阻燃纺织品的评定标准,尽快与国际纺织品燃烧法规体系接轨。
1、国外阻燃性能相关法规
国际上对家用纺织品防火性能的要求越来越高,有关纺织品燃烧性能的技术法规已逐渐成为各国技术性贸易壁垒的重要组成部分。美国、加拿大、日本等发达国家都制定了一系列纺织品燃烧性技术法规,对纺织品的燃烧性能及阻燃剂的使用作出了详细的要求和限。
1.1 美国
美国早在1953年就通过了《易燃织物法案》(FFA),1954年、1967年、2008年又先后进行了修订,新法案于2008年9月22 Et正式生效,规定所有进入美国市场销售的相关纺织品服装都必须据此进行检测,并达到规定的阻燃性能要求,不符合该法规的将视为违法、不公平或欺诈,情况严重者,将被处以最高125万美元的罚款。该法案由美国国会颁布。美国消费者产品安全委员会(CPSC)强制执行,主要包含服装和室内装饰用纺织品的燃烧性技术规范。具体有:服用纺织品可燃性标准(16 C.F.R 1610)、乙烯基塑料膜可燃性标准(16 C.F.R 161 1)、儿童睡衣可燃性标准0—6X号(16 C.F.R 1615)及7一14号(16 C.F.R1616)、地毯类产品表面可燃性能标准(16 C.F.R1630)、小地毯类产品表面可燃性能标准(16 C.F.R1631)、床垫可燃性能标准(16 C.F.R 1632)等。其中16 C。F.R 1610将服用纺织品的易燃性能分为3级(见表1),l级:常规可燃;2级:中等易燃;3级:快速剧烈燃烧。测试方法为45。倾斜法。
1.2 加拿大
加拿大关于纺织品和服装阻燃性能的规定包含在《危险物品法规》和相关条例中,由加拿大卫生部负责派员强制执行。加拿大立法议会在首先制订《危险物品法规》的基础上,又相继批准通过了《危险产品(儿童睡衣)条例》、《危险产品(地毯)条例》、《危险产品(帐篷)条例》、《危险产品(玩具)条例》和《危险产品(床垫)条例》等一系列条例,这些条例都必须严格遵守《危险物品法规》的规定。《危险物品法规》规定了任何易燃、有毒等对公众健康和安全造成威胁的产品都属于危险性产品,纺织品服装也属于该法规的规定之中。该法规要求普通织物燃烧性能按45。倾斜法测试,表面平坦织物。其火焰扩展时间应大于3.5 s;表面起绒织物,其火焰扩展时间应大于4 s。对于尺寸≤14x的儿童睡衣裤、枕头、帆布床、婴儿床或其他一些用于睡眠的纺织品,其火焰扩展时间应该大于7 s。《危险产品(儿童睡衣)条例》则对儿童睡衣的阻燃性能、测试方法和阻燃说明标签作了规定。
1.3 日本
日本对服装类产品的阻燃性能的要求没有特别的规定,但对多数商业性建筑物内的地毯、窗帘等纺织品规定了其阻燃性能要求,具体要求包含在消防法中(见表2)。规定公共建筑物内及防火场所所使用的纺织品必须具有一定的阻燃性,而且规定这些地方使用的所有2 m2及以上的地毯,都必须经过日本防火协会的测试认证。
2、国内阻燃纺织品现状
我国在开展织物阻燃整理研究的同时,逐步进行测试方法的研究和标准制订,目前已有纺织品燃烧能相关方法标准15个,相关产品标准及要求。
2.1 GB/T 175912006《阻燃织物》
该标准将阻燃织物按最终用途分为装饰用织物、交通工具内饰用织物及阻燃防护服用织物三类,规定了各类织物的燃烧性能要求及内在质量和外观技术要求、测试方法、检验规则、包装和标志。标准将燃烧性能要求分为B1和B2两个级别,根据产品用途或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考核级别,~般Bl级适用于服用和特殊需要的装饰用织物,B2级适用于各种装饰织物。标准规定,只有当织物经向、纬向指标均:达到Bl级要求者才能爿)f BI级;有一项未达到但达到B2级者判为B2级;未达到B2级规定的,不得作为阻燃产品。
2.2 GB 896S--1998《阻燃防护服》
该标准作为强制性标准规定了阻燃防护服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程、标志和包装,只适用于劳动者从事有明火、散发火花、在熔融金属附近操作和在易燃物质并有发火危险的场所穿用的阻燃服。对织物阻燃性能的要求与GB/T 17591规定一致。
2.3 G50222--1995《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该标准规定了民用建筑和工业厂房内部装饰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要求及测试方法。对于建筑物内部装饰织物(如窗帘、帷幕、床罩、家具包布等),测试方法按GB/T 5455垂直法进行,性能要求按单层或多层民用建筑、高层民用建筑、地下民用建筑、工业厂房四类以及建筑物具体用途、建筑面积、容量大小等分为B1、B2级。
该标准规定了公共场所用阻燃制品及组件的定义及分类、燃烧性能要求和标识,标准将阻燃制品及组件的燃烧性能分为1级和2级,其中对公共场所阻燃织物的燃烧性能要求见表5。
2.5 GA 504---2004《阻燃装饰织物》
该标准为公共安全行业标准,适用于窗帘、幕布、家具包布等装饰用纺织品,不适用于铺地织物。标准对织物燃烧性能的要求分为氧指数、垂直燃烧性能、烟密度等级及烟气毒性4个项目,并且要求在产品内外包装上必须标注阻燃等级及耐洗性,比较全面地反映了阻燃装饰织物的燃烧性能及质量技术要求。
3、纺织品阻燃性能主要测试方法
各国关于纺织品燃烧性能测试方法的标准虽然各不相同,却存在着内在联系,我国规定的主要测试方法见表6。按被测试样所处位置大体可分为垂直法、水平法、45。法三大类;按被测试样所处环境看,氧指数法有其独特之处;另外还有专用于某些材料的试验方法,如香烟法、片剂法、辐射热源法等。
表6介绍的各种方法从不同角度、程度反映了各类织物的燃烧性能。因此,在评定织物燃烧性能时,除了按相关产品标准规定执行外,还应尽量将几种测试方法结合起来,以充分全面地反映织物的燃烧性能。
4 、展望
我国关于纺织品燃烧试验方法虽已制定了许多标准,但不够完善,在阻燃产品标准方面,与欧美先进国家相距甚远。随着对纺织品防火性能要求的不断提高,现行纺织品阻燃性标准体系已经无法满足消费市场的需要。根据国际纺织品燃烧性能法规的发展及阻燃纺织品的发展动态,提出如下建议:
(1)提高对纺织品阻燃性能的重视程度,特别是学校、酒店等公共服务场所用纺织品的阻燃性能,应该作为技术要求列入产品考核指标。并切实落实GB50222《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中装饰织物阻燃性要求;对于婴幼儿及儿童服装,应在考核阻燃性能的同时,控制阻燃整理剂的使用,并在标签上予以明确标注。
(2)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建立完整的纺织品阻燃性能标准体系。进一步研究制订新的燃烧性能测试方法,修订现有测试方法;完善阻燃纺织品的评定标准,尽快与国际纺织品燃烧法规体系接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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